校内各单位:
根据上海市财政局“关于开展2020年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”要求,现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人员范围。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,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。
二、培训形式。采用网络学习形式,并实行在线测试。
登录上海市财政局(https://czj.sh.gov.cn/),“常用服务查询”→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查询和网络培训”→输入“证件号、姓名、验证码”→显示历史记录→选择“参加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”。
三、培训时间。即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,2020年12月31日后不再接受报名缴费;2021年2月28日前未完成测试或测试不合格者,不予确认继续教育。
四、其他事项
(一)尚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人员至上海市财政局(www.czj.sh.gov.cn)办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,信息采集完成一周后方能参加网络培训。
(二)在培训过程中如遇问题,可拨打咨询电话:财务计划处34206441;东奥会计在线4006275566。
财务计划处
2020年7月23日